首 页 | 机构设置 | 新闻中心 | 政务公开 | 政策法规 | 土地市场 | 土地管理 | 矿产资源 | 测绘专栏 | 执法监察 | 办事大厅 | 公众参与
通知公告:  
站内搜索:
当前位置:首页 > 政务公开 > 行政公文

关于聘请胡振军等十五名同志为“县国土资源系统行风监督员”的通知

来源:信息管理中心        发布时间:2011-09-25    字号:[  ]    阅读:

 

宝国土资(2011)86号
 
各国土资源所、局机关各科室、直属事业单位:
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,推进作风建设,县局决定,聘请下列同志为“县国土资源系统行风监督员”:
胡振军    谢 川    李艳军    郭永平    朱树松
李 蕊    陈 波    朱正俊    李玉吉    庄义俊
柏明荫    董文丰    陈 程    陈婷婷    朱 珠
县国土资源系统行风监督员聘期三年,从2011年9月至2013年8月。各国土所、科室、直属单位要积极支持监督员工作,主动自觉地接受监督,切实加强对监督员提出的意见、建议的整改。同时,真诚地希望监督员认真履行职责,对全系统行风建设进行经常性督查,及时反映社会各方面对国土系统行风建议意见,为优化用地服务,改善发展环境,更好地服务好全县发展大局作出积极的努力。
 
一一年九月二十五日        
 
抄送:市局监察室、县纪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