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督检查本局及所属系统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情况;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执行党中央、国务院、省委、省政府、县委、县政府决定、命令等情况;根据《行政监察法》规定的范围,对本局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检查。协助本局领导及有关科室,抓好党风廉政建设、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、案件查处工作,会同有关科室对党员、干部进行党纪、政纪教育。监督检查本局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。督促协助本单位制定本系统、本行业源头治理、惩治腐败的措施。受理对检查、监察对象的控告及申诉、信访举报的调查,调查处理检查、监察对象违反党纪、政纪的案件。负责对本局中心工作、热点工作实行事前、事中、事后监督,保证各项人事政策的贯彻执行。完成市监察局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